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💐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🌯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🛏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🥒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⛓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🔆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😏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😞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🕘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🌚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👛)申请获(🍺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🔓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❗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💊)规格、参照药(🕥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⭐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🚽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🏿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🧑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🔂)关任务落地(🌍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😺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🤖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⛲)在政(🙋)策解读发布会(🈹)上强调(🦍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⤴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⭐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🏊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🍙)立临时采购(🥒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📛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🚏)以医疗机构(😝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🤐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📋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🤝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😵)重(🙀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🕺)必需的(🌆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🏨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🤣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👣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🐌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🕢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💃)可以自主(👦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🐢)悉,商保创(🚾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🔳)场行为,市场的(🍛)边界(🐋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