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🍛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🛫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🥇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🎎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🦅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🤯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🏑)”,文件都一(🌝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✡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🐑)保数据用于(🚎)创新药研(🎭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🆖)统一的医保信息(🐺)平(🌖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🐮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🍭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🆗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🦅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🤖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📳)种方式,为创(🔋)新药研(🚸)发提供稳定(💅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💕)心资(👸)本。 另外(🚹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📼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🏙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📊) 在统筹推动(✒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🥡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🤮)大慢性病、儿童(🍡)用药、罕(🥣)见病(💎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😀)门联动的支持(📻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👧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⛽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🐝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😼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➿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📏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🌱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💊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📣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💰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🕎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🚣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💾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🍵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🎿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🗒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📛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💇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🤱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🐒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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