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😑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🦂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🍕)药(🦗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🏢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🔹)施(😐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🤤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🏯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🍯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🐙)与企(📹)业可围(😀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🐿)药研发(🥋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🚂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🤔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🌥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⚾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🕉)任王国栋(👸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🌿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🚤)于药品目录更新(🍈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🌀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🎖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🤧)床(🧑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🧤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🐟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🔟)整优(😶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🧀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🔉)医保目(🦓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📬)中的一(😸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🚤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🤱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🤔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💀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📄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🕓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🌒)表示,“国家医(📱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🗺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🚖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👌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🌐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🦗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🌬)同的产品设计(😂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🏚)是(🖇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🤷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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