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🖼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🙀)质量发展的若干(📠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⤴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🐲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📷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👚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🐪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🎶)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🌩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🎆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👩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📓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😠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🍆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🛬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🎧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⛵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➖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💠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🎑)立临(🔟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🚷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👜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🏄)商保创新药(🐜)目录内药品可不(🔴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🛴)规格(👬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🚻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🕗)录。应对重大公(🌈)共(🏋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🏜)品(💊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🤐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😫)在发布会(🎄)现场,国(🚴)家医保局医(🌖)药服务管理(📖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🥇),为超(🎂)出(⭕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🅿)付渠道。” (🗼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🤺)药目录与(💍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🕌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🔐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👽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😬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🦁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🐏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📶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😰),所以(🛡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🈸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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