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🛬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🕗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🎋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😍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🔚)、临床用药(🏊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👘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🌔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🗓)创新效率(📁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🚡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🔝)险公司通过创新(🧦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🥀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🌹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🎐)新药,企(🥨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🧀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💋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🏜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🙌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🍿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🚎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🤜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🍗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⛸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😬)品配(🕎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😄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🏮)谈判药(🤜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🔇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🏕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🌽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🏢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🐦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🕧)可行路径。 另(🍅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🔩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🌫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😸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🆑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👖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🤩),企业可(🃏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🐢)药目录或(🗂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🖱)健康(💑)记者还在发(🖇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🔞)录(🍦)中的药品是(🗺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🆚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🔡)可能不一样,这(♋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🔻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🃏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