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🈲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🎽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🤧)布。中新健康(🏔)注意到,对于业(👷)界关心的创(🧑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🤤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💅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🥣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🈶)平台(🌋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🎡)科研院所、医疗(📱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💎)在资金方面,文(👷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🌤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🧠)投资基金等多(💖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🕐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🚔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💀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😐)药物研发国家科(🥝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🤣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⤵)持机制。 (👃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🚓)在医院(💪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🍥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🤶)药(🔙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🚥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🥢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🌘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👬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⏭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🕰)药品可不受(🚘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💐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➡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🦍)度高、临床价(🔦)值(🔶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🙇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⛔)健全多层次(🗼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👷)步调整(✅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💹)主申报纳入医(🔤)保药(🥈)品目录、商保创(🏿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👽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🚴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🕕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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