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👤)持创新(👫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♋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🌖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🎰)研(➗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🏦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🔫)适配创新(🏁)药研发(🎌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🏥)升创新(🤛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🏈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🕟)健康保(🦋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🗞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📍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✝)品监(🚥)管部门受理的(📃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👒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🏜)与企业(🅿)可围绕药(🧛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💙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🌊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✴)领(🙊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🗜)任务落地实施并(🆙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🏍)医保中心副主任(⚓)王国栋1日(🏍)在(😱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😃)措施(🎫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🐆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⤴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🚹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🙃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🕋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🕺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😒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👟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🕋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🚂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🌟)发布会现场(😵),国家(💆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🥑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🛐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📞)提供新支付(🥑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🎹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👇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🌫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🌚)人表(🥅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🕟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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