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🏟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🥑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🚟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👳)。中新健康注意(👻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🏌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🎃)一一给出(🙏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🍱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🐬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🥖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🍉)商业健康(🤰)保险公司通过(📳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🚎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🚬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🚺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🛡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🦉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🎍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🎙)大传染病(🈸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👕)童用药、(🍧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❇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🌼)医(🚋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😣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✉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➕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🚲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🙊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💐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🐃)两个规格的(🚂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❗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📢)持(🎭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🤴)上,按程序将(📐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⏱)。应对(🐴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👯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🕥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📬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🔚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🙉)保障体系的第一(🛋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🐇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🚡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🧡)同时申报两者(👂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🙂)在发布会现场(🛏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🦉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🧑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🍹)用的是(🕎)推(🔆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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