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💽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🤬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👯)措施(🙌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🚼)求的(🎿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🏚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🌴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😄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😧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🆙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🏈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👒)入涉(🚤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🍨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🧠)展(🔯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🧓)科技重大专项(🏋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🚡)、罕见病等重(🈁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🚼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😛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🐢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💮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🌍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🖱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🏝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🦉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📴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⚓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🔵)同一通用名药品(📞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📥)基(🍂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🚭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💔)的可行路径(🎩)。 (🎈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🆙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🐶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🍄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🏫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🌐)保障体系的第一(🌼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🔀)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🆕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📔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🕥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👧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🦂)还在发布(🏝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🌩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🖱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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