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🏭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🏦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👘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😨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🖋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⛔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🎁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🍑)金方面(👶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🤚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💜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📸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📂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😍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🥣)围等(🕹)开展交流。 在(🥖)统筹(🔷)推动创新药研(🔢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🚧)病等重点领域(🦗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🦆)施并(😃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🛬)制。 此前,即(🍌)使(😭)进了医(🐰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😭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🔩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🧦)调,首要(🛑)任务是推(😿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♌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🕵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🈺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📐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🍅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🛏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⬛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🌉)需的创新药,可(🐄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🍹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🤴)保险创新(🦈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🎟)获益(🗳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🏚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🚧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☝)高价值(🙀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🚆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💿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🤴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🚹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😆)场获悉,商保创(🍧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🚻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🥤)在这里,所(😊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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