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🍪)国(🍃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🚻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❕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🌗)。 (📍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🥓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🏳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🐺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🧟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🖤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🍫)创(🏝)新药投资基金等(Ⓜ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🔦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🐧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🎎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🚛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🙁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⚡)绕药(🙀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🔒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🏛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👵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🤳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🔲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🍄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🐡) 《若干措(🈶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⛄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🚖)床(🌷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🚁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💐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🕥)药目录内药(📃)品可不受“一品(🔩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🕑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📱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🦄)外,此次文(🎗)件中的(🐲)一大亮点(🚞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🏝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🚦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📇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🤼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💡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👓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🔪)表示,“国(🥇)家医保局计划(⛳)实现商(🍿)保创(🥞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🍬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📬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🔲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🤒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🚏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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