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😥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🌷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🍘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📮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🛅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♓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📈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📁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🔭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🚌)药投资规模(⛹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🦖)提(👄)供(🖥)稳定的长期(📤)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🦑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😞)获得国家药品监(🏧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🙂)可(🏩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♈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🤷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🏈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🏑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🅰)性病、儿童用药(🚰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🦎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🚇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🗨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💖)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🔔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🧜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🐱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🐰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📀)规格(💁)的(👟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😃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👾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⏸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💒)药目录)。重(🍽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🆘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🐮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🐏)场,国(🚐)家医保局医(🍇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🏗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🥉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🕳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🎉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👬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🚺)纳入(👭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😸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🏒)为不同的(👛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🌳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🛐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🍸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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