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🛬)卫(💳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🌧),对于(🏻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🕡)”“支付难(🧒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✔)“支(🦍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⚫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⛲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🎽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🚡)请医保部门给(🦊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🐌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🌃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🚀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🌧)的支持机制(😖)。 此前,即使(🍨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♟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⤴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🦓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🐩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✨)备或设立临时采(🛐)购绿色通道,保(🚭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🌳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❓)疗机构用药目(🥒)录数量、药占比(👿)等为由影响(🚃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📇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💼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🔆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😟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🎮)药目(🔌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👔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🐴)、患者(🦋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👌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🧟)次用(🏅)药(💨)保障体系的(🥉)第一步。该目(🏓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😟)障边界,为(🎯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🛥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💃)同时申报、同(🏂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🧣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🖋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✨)不(📧)同的(🈂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🍯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😃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🐠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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