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📭)委印发的《支持(🚹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😢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😦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👐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🚫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🧢)新效率。 在(🉑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🎄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🙀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⏪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🎡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🛤)目录准(🚰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🌆)药(🍱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🤹) (📻)在统筹推(🧐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🤒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🤸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🥒)重点领域,推(🌍)动药物研发(🚵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🍸)善多部门联动(⬛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🎯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💀)动(🛶)创新药积极(🏺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🖇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⏮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🕋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🎋)构用药(💒)目(💱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🍠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👣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😏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🐬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🏬)大亮点是(🐿)提出(😦)设(🦏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💰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⏬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🖥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📡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📙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👖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💋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♋)新药目录与医保(🔋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🎛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👋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🍈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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