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👙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👞)新药企发展(🦀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👗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💠)。 (⏹)《若干(🐲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📚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💍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🗣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🔁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🧣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🙌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⛲)药研发提供(🦇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🐞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🈲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👵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🎠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🎟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👮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🔍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➰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🌞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🥗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🚑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🐫)疗机构用药目(💳)录数(👥)量、药占比(🎺)等为由影响创(🧝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🎞)保创新药目录(🎒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🖼)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😭)本医保药(➕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🤽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🏋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🧠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🦂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🕳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♒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😓)务管理司司长黄(🛐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🚄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🏏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🔦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🚘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🔒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⛔)基本一(🍃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🛰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🅿)录、商保创(🍼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💙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🎛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🤱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📸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✏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🖨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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