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🥁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🈵)委印发的(🥓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🌠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🗿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🗑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🎮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🌻)等数据归集(✒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🌓)研院所、医疗(🍰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🏁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🕚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🧚),为创(📸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🚸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✏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👮)付范(🐃)围等开展交流(🌿)。 (🥋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🕎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💥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💕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🧢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💩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🐴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🦁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🙋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✝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🦅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🥤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🚺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🎱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🐂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🐣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🕟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➕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🍙)局医药服务管理(🍒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🧚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🕔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🚞)黄心宇进一步(🏻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🙉)步调整,程(🌼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🍱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🔉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🛴)目(🎦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⛩)相关负(🐪)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📵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💽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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