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🈵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👌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♊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🧒)出“支持医(🤹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🌄)”。具体(😐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🚲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🕸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🌇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♉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🙈)业(🈯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🍉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🔖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🛍)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🗜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😄)药物研发国家(🏿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🐃)高(🕷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🕷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🉐)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🦁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🕋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💰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🔉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👦)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🗂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🍡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🍾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👛)两规(🚛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🚊)条件的(😢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🃏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🧑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🕦)行路径。 (🏛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🥥)亮点是提出(👴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🛴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🚱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🐇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🔑)承受(🎂)力的(🔏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🍌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❌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💗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📬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🤪)目录中(🔋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💂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🍞)的时候定位可(🦄)能不一样(🧣),这(⛑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👨)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