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🤗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🐞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🉑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🌳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🥅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♒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📌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💉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🎍)到要(🍂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✖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🍌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👫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🗄)险(🥪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🐂) (🧙)另外,文件(😍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🔖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👊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😑)部门(🧓)与企业可围绕(📧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🎭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🍉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🧝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😙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🦊)政策解(🛢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📈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🚍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🔛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🕔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🛣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🤦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⬇),定(👴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🔗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🕥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🍪)药,可商有关部(🔸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🔫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🐐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📴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🗣)会现场(🤰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🕊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➰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🌚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🛣)同步(📼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🤕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🎄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⛏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😓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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