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🐫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😵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🎫)》(以(💺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🌒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🎯)业界(😰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🖊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🧀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🚕)数据(🐌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🤧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🔔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🚈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🤩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🐫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😒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🎣)研(🧑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🚙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🤰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🚃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🍉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🆎)者(💅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🕑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🏇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🍴),定期调整优(🎧)化基本医(🥩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🤕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🐏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🐴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🐨)件中的一大亮点(☔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🥇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💑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👺)医(👷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🖥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🥪)保(🈹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👑)供新支(💥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🎫)步表示,“国家(🎖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🍺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⛺)录、商保(🏆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❇)保创新药(🆓)目录(🙍)中(🐮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🕣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😽)保局相(🍹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⏫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🌤)市场行(🚺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⏪),所以用(🚠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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