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🎥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🍑)关心的创新(🤨)药(🐴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🍁)发难”“进院难(🌵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🤪)新药(🥈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🏯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😼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🔇)药投资规模(🐸)。鼓励商业健康(🥠)保险公(🆑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👤)研发提供稳定的(🐪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🤹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🌨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🏩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😧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👣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🦖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🎃)、罕见病(✈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🕙)地实施(💨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💛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🏂)会上强调,首要(🏌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😸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🌷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💖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👡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⛱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🤖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🤣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📋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🐦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🚍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📮)“商业健(🌰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🗑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🥘)现场(🔭)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📸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🏖)用(🏚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🏉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📊)边(🐩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🅾)新支付渠道(🗞)。” 黄心(🈲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🧞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👕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😗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🥟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🗽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🎆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📚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🐱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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