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🌊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🎌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🐾)施》首条便(⛪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💖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🛏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⛩)等数据(♎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💲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🤧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🎱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⛷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😶)金等(❓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🏣)的(🚌)耐(👙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🤺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🧕)予(🌲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🏙)新药研发方(🏨)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🍳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💘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🔊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📀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🧦)读发布会上强(🎖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🎹)录更新公(🍍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📟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🥂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🔶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🚵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🔛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🆎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🔺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💼)目(👫)录。应对重(🎮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🤳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♌)品目录(♑)”(以下称商保(〰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⏲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😱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🚀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😐)时申报、同步(🐴)调整(🏸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👒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〽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🔰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🏨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😈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🏈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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