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❄)件都一一给出解(🐡)决措施。 《若(🈯)干措(🥐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🏠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🔷)病谱、临(🐬)床用(🕥)药(🍷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🤸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🦃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🎠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😘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🕑)过创新药投(🕑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🐒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🕓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😜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🐢)可同步申请(🔛)医(🏹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😦)导。医(📚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🀄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🎋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🌖)创新(🐼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🐪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⛔)、高发(⏯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🏔)领域,推(👴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🏄)并完善多(🛸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🈯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🔢)任王国栋(👘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🏑)调,首要(✝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🌙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🎭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🐗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🆒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🆗)、(💩)药(🙁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🏯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⛴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💟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⬅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🍣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💾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📅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🎞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🎰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🌫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🍍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✉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🔹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🐞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📕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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