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⏳)保局、国家(🏴)卫(🔢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🚼)新药高(💦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🐻)心的创新药(😟)企发展困境(🙏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🎛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👌)持(🌮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💿)到要依托全(❤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💐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👤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🙏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🥓)研发方向(👪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🚚)出,鼓励(🛍)商业健康保(👗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🎥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😞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🥌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🚋)支付范围(🤗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🛸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🐊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🏭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🏍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🤝)联动的支(🚄)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🅿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😗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🤣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🎲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😮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🦇))。 《若干措施(🎤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✖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👋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🍊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🔫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👱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🕔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🌜)黄(🕖)心宇表(🏓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🍰)用药保障体系的(➗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🏿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🍚)者。” 中(🍰)新健康记(🚀)者还(🔗)在发(🌯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🤥)推荐进(🔥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🦂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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