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🌳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🥊),对于业界关心(🏈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🎫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🚙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🚃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😙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❕)药企业(♒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🈲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🎶)线,提升创新(🎩)效率。 (🐦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🐩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💓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🧘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💵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👋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🎰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🧣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📑)品目(😱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🎮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🕝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😑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🤭)医院“进门(🌼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🙂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🚑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🥕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🔤)调整药(✅)品(🛎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📅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🕯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🔌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🍧)本”的基(🔩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🧘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🆑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😨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🙌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🕤)目录将(🎧)明确基本医保保(🥦)障边界,为超出(🤖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➗)创(🌾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🎷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👤)调整(🏠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🎪)保创(🦃)新药目录或同(🏣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🎫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🎮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🥩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❌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📼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🕙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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