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💀)局、国家卫(🐀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⏬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🔧)发(🕗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🍵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🆓)息平台,做(⏭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🔓)院(🌡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🍪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🍻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👟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⚡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🤲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😟)推动创新药研发(🐫)方面,文件专门(🎊)提到组织实施创(👯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🐵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🏞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🎌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⏫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🔵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👰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🌶)更新公(🥒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🙄)事会(📟),根据需要及时调(⚪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🍶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👚)者合理用(💅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🕌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⛅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📡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💃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➰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🤢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♿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🉐)付(🌟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🌳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⛰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👷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🏟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📌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🏔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⛴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🔰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😣)者。” 中(👄)新健康记(✴)者还(😲)在(🆑)发布会现场获(🈲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🔚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🌁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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