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⏭)康委印发(🌚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🐫)新(🚛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✒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🕟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♉)医保信息(🖲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🥇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🤞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🌨)监管部门受理(⛔)的创新药,企(🥒)业可(🍋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🔉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🏵)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😕)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🏌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📫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🖱)病、儿童用(🈹)药、罕见病等(🎣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🐡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👂)在医院(😲)“进门”环(🤗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🏻)在(⭐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🃏)极进入医疗机构(♊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⛹)构于(🕝)药品目(🈁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👗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🚗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⛽)“一品两规(⏬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🦔)制(🖲))。 (💤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💗)部门研究临时(🥄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👸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🔽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🍙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🎧)创新药。 (🥅) 在发布(👮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🎺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🎌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🤸)示(🌫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🎦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🌋)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🚺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🍯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🔱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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