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🤯)下简称(😝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🏕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🌭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🕧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🕝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📓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🍶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👦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🏕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😫)业健康(🍖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😐)发提供稳定(🥘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🆒)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😎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🆘)品监管部门(🗓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👛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🚫)策指导。医(🛅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🥗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🐄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🧢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🌼)了(🐷)医保目录(🕓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📰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🥦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🐗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➕)月内召开药事(📒)会(🤜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🏄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🕊)量、药占比(🕤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🎞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⛅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🛀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🙅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🎙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💳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🌏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😁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🧜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😤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🤑) (📑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🚎)保障边界(🐽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😬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📰)入医保药品目(🍉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🤒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💇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🥨)保局相关负责(🛺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🛃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⏲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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