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🤛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🐻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🌉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❇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🛐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🧓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🐣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🚺)、布(😪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💠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🦒)模(🛒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🔢)支持创新药的(🖋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🏭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🕹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🏹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🚾)、(🌎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🦅)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🕯)件专门提到组(🔱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🔡)技(📨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🙄)任务落(🛡)地实施并完善(🦎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🎛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🗄)也(📌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⏰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👽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🐘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😟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🖇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🈳)品只能(🚯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🔂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🔎)入医保目(⌚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🌪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🧐)会现(🗽)场(🌽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📢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👁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🍌)付渠道。” (🤙) 黄心宇进(💞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💩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🌽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❇)健康记(🌆)者还(🎉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👢)药目录(🏷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💍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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