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🍎)的《支持创(👵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💼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🦀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🛡)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😳)施(❤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🥀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🍤)分析(🙋),开发适(💢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⬜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🍺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🥟)的创新(🍗)药,企(🛳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🔴)给(📡)予点对点政策(🕖)指导(🐧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🙁)研发方面(🔒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🌪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🗻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🧐)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🈁)目录(👇),创新药也常卡(🙊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✝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⏰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😂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💫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🍭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🗑)药(🛀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❎)通用(🎭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🔭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🚱)基本(🏹)医保药(👓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😕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💻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🛶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🎧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🐙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🐐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🦅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🚥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⛅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🕊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🕉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🚉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⏩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🍁)品(🏿)设计的时候定位(😋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🏟)且价(🚏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🥖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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