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🧤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🛰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👃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🚳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🌄)提(🛍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🥤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🗿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🌕)析,开发适配创(🚺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🌺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🏈)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🤥)励商业(🍷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🚒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🚕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🏂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😱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🥢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🕔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🍸)家科(💉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🎖)大传(🤪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🙎)动药物(💳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🚓)动的(😑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🚮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🐃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📃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🔸)药积极进入(😔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🎈)定点(💯)医(🔗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🆗),根据需要及时(🍓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🛸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🧜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🅿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📔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🗨)格的(🕊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🥓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🔯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🖐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⬇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🦊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💭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🛂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🚖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⭐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💃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😅)现场获(🌯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🐕)这里,所(🤵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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