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🈶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🌨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🍏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🏏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👲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🔝)给出解决措(📌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📑)提到要依托全(💤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🎈)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🚆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📁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🏓)在资(🥝)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📣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✏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🃏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🛣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👡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🏗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🏜)创新药物研(📝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📘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👲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🤝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🔯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🥟)任王国栋1日在(📉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🎓)动创新药积(💹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🦁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🙅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🦋)权益。 (🤖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👻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🍹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🧕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🏣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🔕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⏱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🙀)录将明(🆑)确基本医保保障(🥈)边(⤴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🕳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🧣)进(🍮)一(🦔)步表示(👇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⛑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🏑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🌝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🏜)荐进入(🚷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👤)相关负责人表(💓)示,“因为不(🎡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🤩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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