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🗒)康(🎽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🀄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🈯)。中新健康(🐢)注意到(😉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🛎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🍶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🐚)需求等(🐽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🌇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🐞)、布局(🤧)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👽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🌤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🗒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🚺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🕹)药品(🛂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👊)支付范围等(🕖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🦇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📅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🥥)点领域(🧗),推动(🚀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👚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🌻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🦇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🚾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🚨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🗜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💨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🎹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🕦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🧣)品和商保创(🏄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⬇)药品(🤾)只能有两(💛)个(💤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🐼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🈺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🕑)保支付范围(🏀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🍇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🍡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🙀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💋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🚐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🐨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🐨)价值创新药提供(🎇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🖨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📍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🎖)基本一致,企(🎿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🏓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💐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