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🎰)健康委印(🕣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🙅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👵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📷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🔷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📈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🖤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🎋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🐘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🚫)升创新(😳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🕗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🧠)健(🃏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🚌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🚜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👫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🏷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🚒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🍍)准(♿)入涉(🌠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🌲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🔷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🔇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👻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😍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🦃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🤥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🌒)开药事会,根(🕎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💆)绿色通道,保障临(㊙)床诊(🥗)疗需求和(💂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🚼)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😀)机构用药目录数(⭐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🏧)创新药(👅)目录内(🐋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❣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😀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👦)况必(👖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🗜)保支付范(✖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🎱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😤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⏳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🎹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🥤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🔭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🥐),商保创(🙆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🚻)进入商(😠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📼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🌻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🍀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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