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🤶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🥁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💾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🌐)医保数据用于(🔺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🚋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🥥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🦖),支(🌂)持(🚷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🥃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🥜)险扩(🙏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🎙)。鼓励商业健(🛢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🛺)基金等多种方(😪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🛰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🛍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📭)准入涉及的主(🚼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💍)筹推动创新药(🍐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🧟)科技重(🤟)大专项,聚(🐧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🏯) 此前(☔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🚸)节。国家(😭)医保局医保中(🚉)心副主任王国(😚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🤓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🏻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🥑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✊)个(👷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💍)》提出,定期调(🎦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⏸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🎥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⛏)一大亮(😽)点是提(👂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⏱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🤔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🤵)实(♓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📨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🧥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🍙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🎌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🔰)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😷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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