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📠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🗨)》(以下(🖨)简称(✖)《若干措施(🍨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🚻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🌨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🕰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🔘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🏓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🕊)资(🍨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📧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🔦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🏒)新药,企业(⛵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🔀)予点(📀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🧝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🕵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🈁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🚰),聚焦重(🍋)大传染病、(📀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🎶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👀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🔎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🌴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🚨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🈁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📡)设(🍑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🛣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🏺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😶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🎙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🌎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⛰)品目(😥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🧔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🔉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🔈)司长黄心宇(👼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🛢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🃏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🗂)新支付渠道(📪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🤺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😍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🎍)保(❌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🤢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🚐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🚍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🎂)以(🐋)用的是推(🕑)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🅾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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