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🥘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🥊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🍷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🏽)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🤴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🙈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😳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🌗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🈴)所、医疗机(🌿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⛰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🙏)策指导。医(🥛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♓)支付范围等开(😝)展交流。 (🏹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📷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🏳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🛹)。 此前(🍊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🤽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🎲)点医疗机(🌲)构于药(🎮)品目录更(🙋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🤴)及时调整药(⚓)品(🍄)配(📈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🕔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🧙)数量、药占(🚕)比等为由(🈚)影响创(🤔)新药配备(🖤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🖼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💱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👸)情况必需(📌)的创新药,可商(Ⓜ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👼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🐢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🕋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🔊)值大、(🥄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🛁)创新药。 (🔺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🗿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👖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🐑)新药目录与医(🛸)保目录同时(😋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👔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🚸)录或同时(🌭)申报两者。” (🙇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🗯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🤫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🧝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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