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👃)创新药高(🛵)质量发展的若(🍃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🐶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⛑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🛎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🔑)的医保信息(👭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🔚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🌈)求的数据产品(😲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👗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🤾)多种方(🐙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🔖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🆚)指导。医保(🎮)部门与(💴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😄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🍴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🥖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✝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📓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🗜)药物研发相关任(🧕)务落(🎋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🤔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🕟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🎖)会,根据需(🎯)要及时调整(👀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💃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🎃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🍈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🦓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♌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❌)内药品可(🏄)不受(🎠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🥊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😥)的限制)。 (📯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🧥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👔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🗑)新药纳入医保目(🌐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✔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💳)康保险创(🚕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👸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🍛)次用药保障体系(🐺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🎥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🆗)本一致,企(🥜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🤱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🤶)记者还在发(🥁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🚉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🍛)的是推荐,而(🆑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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