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🕊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⬅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🍮)措施》(以下(⛵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🚅)困(🔶)境——“研发(✈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🆑)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🍡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📴)临(🍔)床(🙀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🕦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🚗)研发方(🎠)向、布局研发管(🔙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🔳)提出,鼓励商(⏭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⛵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✡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🚰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📕)的(💅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😜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👂)家科技重大专项(⛽),聚焦重大传(🏇)染病、高(🤸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🐻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🧗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😚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💙)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🐂)措施》提(🗯)出,鼓励(🎫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㊗)临时采(🏅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🎁)可不受“一(🏳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🎙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♒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🏌)药,可(🆑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😥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♉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😹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🛳)服(🤤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🏥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🥫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🛋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☕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👰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🍑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👌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🏙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🏵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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