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🎑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⚡)药高质(🚁)量发展的(📈)若(🥨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👥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💔)“支(🍆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🏏)临床用药(🚈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📪)研(🦋)发管线,提(🕕)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👙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🐀)件提(🧜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👇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🖍)儿童用(🔘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🌮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🗨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👇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👗)时调整药品配备(🛐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🚼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🌅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🤷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🔭)保创新(👎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👜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🍙)药品目(🤞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🎇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🎧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📁)设立“商业健(🍌)康保(🐄)险创(🚖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🎩)点纳入创(🌮)新程度高(👗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🕝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📑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🧐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🕕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🚙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🏽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🎒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🖖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🛌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🔳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📸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🍱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🏿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👾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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