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🎩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🔘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🐽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📕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🈂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💶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🌚)、临床用(🧚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🕥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💦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🎧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👁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🤦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🧐)企业可围(🤙)绕(🌬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⏭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🉑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🗿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🎖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🆖)联(🌄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🍔)药也常卡(🏴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🙇)1日在政策(🎀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🏧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🥥)公(😃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🤾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🔩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🕜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⤴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🕴)不受(🎼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🍯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Ⓜ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🚁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Ⓜ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🔲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⏲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📹)称商(🌃)保创新(🎆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🉐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🥥)司司长黄心宇(⏳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👛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🏈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🐌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🚄)发布会现场获(🙎)悉,商保(🔚)创新药目录(⏯)中的药(🤝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〽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🈲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🎪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🏑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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