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🔧)的若(🐂)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🗺)称(🧚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🏽)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🍖)件都一(😞)一给出解决(🎃)措施(🕧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🏟)要依托(😉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📎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🗽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🕓)分析,开(🏌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✅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🏼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🔵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🐍)药投资规模。鼓(🤡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🛴)新药研发提供(😖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🕜)支(🎗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🖤)外,文(🍾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🧖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🔼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🍫)门与企业可围(🎱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🏝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🐂)中心副主任王(✅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💖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🙄)录内谈判药(🔛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☝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🙍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🈚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🎸)医保支付(👢)范围的可行路(🕧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♐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😿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🏚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🆗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⌚)进一步表示(🍖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🔭)序基本(🤳)一致,企业(😟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🎽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🎞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🎳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🏺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💿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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