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🧖)保局(🚆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💨)界关心(📤)的创(🍆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⏪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🎇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😰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🌩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🍺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🎙)业可同步申请医(🎾)保部门给(⚾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🖌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🚳)流。 在(📋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👝)研(🚴)发国家科(🏾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🙅)动药物研发(🖊)相关任务落(🏡)地实施并完(🚝)善多部(😋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👍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🕯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🉑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👍)机构用药目(🎳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🔨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💇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📂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🦗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🗒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🥄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🐌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🚏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😧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🏽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🌜)家医保(🕗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🥙)保创(🈹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🚆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🧣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♐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🗨)医保承(🔇)受力的(🐒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👩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🌵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🚊)还(🌂)在发布会现场(💫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🔷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🔩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🕵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🐞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🤺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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