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🏮)国(🏥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👽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🐓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😽)谱(✨)、临床用(🐗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🏭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🏩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🕕)康保险扩大创新(💘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🌱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🌼)点对点政策(🤞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🏍)参照药、支付(⚫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🎑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🌝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💦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🕢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🌀)施并完善(🍞)多部门联(🚚)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🔨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💭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🔥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⤴)备或设立(🚎)临时采购绿(🎲)色通道(🚄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📷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👶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🏨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🙈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🐰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🍢)品两规”限(🚾)制(即同一通(🙍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🌿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🍳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⬇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🤥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🔨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🌱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🎴)范围(🐉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💱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🐦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🐦)力的高价(🥄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🎿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🈵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⌛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🔧)新药目录中(🌵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🏡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🙌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👋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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