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⤴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🔒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🔊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😃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🐵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⤵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📫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🔺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🎑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🚖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👪)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🥑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🛐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🚳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📡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🗄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🔄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🙁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🔃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🌩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🧟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😖)创新药积(🛍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😵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💤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🍱)录(♐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🐷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✂)时采购绿色(🗼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🛍)用药(✡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🐼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🧟)药品和商保(🛥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💖)受“一品(📮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🛥)情况必(⛩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🐈)提出设立“商(🐆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🌖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🖇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🛥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❎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🔎)进一步表(🚑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🐲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⛺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🔞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🧑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😅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⛲)品设(👓)计的(✝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🌦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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