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🚍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🏔)发布。中新(🍑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🖇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🔓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✋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💡)来看,文(🤦)件提到要依托全(🚆)国统一的(🎅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🔗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🥩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➗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🥖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🎑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⛹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🥜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🖨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🐍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💢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🤬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👭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🛢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🕕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🤜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🖕),推动药(🔏)物研发相关任务(⛄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🥧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✳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✳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🎑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〰)诊疗需(🧒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🚉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🍇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🐷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🍥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🧒)两规”限制(即同(✡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🏉)目录(🚺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📀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🌈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🔸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🕚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🍪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⛽)保承受力的高(🗄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➰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🙉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🈯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🌭)家(🍞)医保局相关负(⛵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📤)的产品设(👓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🔭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