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🤢)局、国家卫生健(🐴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⚓)施》(以下简称(👘)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👺)外发布。中(🐼)新健康注(🔞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🛷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🖱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🍙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🖨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🚚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🚎)受理的创(🗿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✋)可围绕(✨)药品目录准入涉(🚹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🧕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🐸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😩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🦌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🐋)实施并完善多(🥑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🐄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😣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💮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🙋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🤣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🈷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🚠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💮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🍀)殊情况(🚓)必需(💷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🔴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🧡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➡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😌)价值大(🧛)、患者获益(😎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😛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🍯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🐕)新药目录是(👪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💀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👶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🕤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🥁)步调整,程序(🥁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😍)主申报(📞)纳入医(🍠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🔒)布会现(💘)场(🏏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🏇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🏭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🥄)关负责人表(📴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🧦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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