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🌡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💊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🐌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🖋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📒)依(🎄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🛢)集和分析(🌨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🦗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🍓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🏬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👽),文件(🤺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😇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🖤)过创新药投资(🤔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🚤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💘)创新药,企业可(🎭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📣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🚠)规格、参照(🛫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🆙)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🦁)提到(👓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🤳)大慢性病、儿(👽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🔕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🚂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👣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🔳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🕸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👯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🗨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🥇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🦉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🏈)制)。 (🏟)《若干(🙎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🕰)将符合(🦗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🐣)保目录(💪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🗒)的创(🎤)新药,可商(💝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🦎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🏺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🐠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🉑)心宇表示,“商(🕳)保创新药目录是(✊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🕳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🎮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🕍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⛲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🍢)医保药品目录(🍑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💘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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