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📰),国家医保局(😤)、国家(👽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📪)新药高(👾)质量发(❌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❕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🤺)—“研发(🌳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👐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👟)研发需求(🏑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🕢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⛪)险公司通(🎋)过创新药(🎢)投(🧓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🏀),培育(🈸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🈹)另外,文件提(🍛)出,上(⏱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🤤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🏟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➕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🥁)家科技(🚬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🍜)传染病(🌜)、高发重大慢性(📮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🖕)域,推(🔇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🕥)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🙉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😣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🎈)整药品配备(🚛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🔊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🦏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🏊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💤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📰)卫(🎞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💰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🕛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🌯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🐊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🌺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🍹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⭐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🚆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🐴)医保局(⛱)计划实现商保(🏓)创新药目(🌱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🖊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🚼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😺)药品是推荐进入(👇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💦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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