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🍽)卫生健康(🌝)委印(♌)发(🔰)的(🗝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🧐)干措(🥝)施》(以下简称(🆒)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📀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🗳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🤠)》首(🍻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➕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🛡)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🔘)床用药需求等数(🐷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🔂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🤾)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🌴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🆖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👮)获(♉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👨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👎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🌌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⏭)围绕药品目录(🐒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🏗)照药、(🚖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✴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📶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🔥)机构。 《若干(🌟)措施》提(👪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🥇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🎇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🐕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🍷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💅)共卫生事件等特(🤸)殊情(🆒)况必需(😝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🌝)提(👀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🌚)布会(🥙)现场,国家(🌳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🗺)宇(🌺)表示,“商保创(🐁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🦗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📹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⏰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🥏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👚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😎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🏼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🛁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😣)也是协商价(🛴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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