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😥)注(🎸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🔕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👠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🍏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🥇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💰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⚽)产品(🚌),支持医药企业(♎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🌝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🤪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🥛)药投资基金等多(📽)种方(😚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😄)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🔫)件提出(👊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🚽)录准入涉及的主(👒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🥋)付范(📳)围(🤐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🌼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⏮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😛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🏜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🤗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🧡)。 (🍞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🍀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🎉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🤢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🍲)事会(🕶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🅾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♓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🚔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👝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📣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🛋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🏿)序将(📊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📜)医保(🖨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🤴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🤦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🙃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🐘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🚐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🚀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😺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🆚)录是健全多层次(🎮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🧞)出(🧢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🐁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💗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💚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🍹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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